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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57(1 / 1)

脚发颤的模样。 那时候,她从不做事后工作,总是睡完就走,也不管他的衣裳被撕得撕烂,根本不能出门。 所以有时是下属,有时是车夫,来给他送全套衣裳。 那时候,他身边的亲朋好友,总能看到他脖上落着红痕,总能看到他保养、美容…… 如今,那些见证过他们那段恋情的人早已不见。 而她,却再次回到他身边。 蔡逯领她进了一间屋。 屋里提前收拾过,什么家具都没有,四面墙上挂满了留存的信据,有的信纸泛黄,有的字迹洇墨。 这些信据的时间跨度很大,一眼望去,视觉冲击力很强。 地上堆着几摞比成年男子还高的书簿。 书簿的封皮都写有四个字——“小狗日记”。 蔡逯说:“从马场初遇到如今,我们相识已有十年。自初遇起,我就开始写日记,每日写一篇,到现在,写了三千六百篇。” 他指着墙上的信,“从我们开始通信起,我每日都会给你写一封信,有的寄出去了,有的就没寄。你知道的,我写信一项是写两份,留一份做信据。” 他站在挂满信纸的墙边,恍若是夹在一条纸墨长河里。 “所以,这屋里,零零总总也有了快四千封信。信纸么,约莫有一万多张。一张信纸,总是写不够,所以我总会写两张,或是三张。” 在此刻,“十年纠缠”忽然变得很具体。 是一本又一本写得满当当的、书页鼓起的《小狗日记》,是数不到头的、写满字的信笺。 太多字映入眼帘,出现次数最高的是“爱”与“想念”。 “其实我不图什么,不图能要来个名分,不图能再重新陷入热恋,却总是感到伤心。”蔡逯垂下眼,“我一直以为我恨你,可当试着把情绪写出来,我发现,我写的最多的,却是‘我爱你’。” 他说:“后来我才明白,其实我从没恨过,只是,爱你爱得很痛苦,错把不甘心被你抛弃,当成了一种恨。” 灵愫一直沉默着。 后来再坐回马车,她又握着长杆烟斗,抽着烟草的冷气。 回顾这些天的久别重逢,最初她看到蔡逯的改变,他仿佛都释怀了。 她想,他们终于能像当初她设想的那样,即便分了手,也能像老朋友一样叙旧。 之后,她嫌蔡逯太过释怀,明明京里还流传着他们的花边八卦。 他却说,那都是装的,他的身心,仍为她而存在。 现在,当那些年的纠缠都蜕变成满屋的书信与日记,她忽然明白,其实蔡逯一直都没变。 她也明白了,倘若再纠缠下去,又会有新一轮的悲欢离合,爱恨情仇上演。 这就是这么多天以来,她的纠结点所在。 她的感性说想睡他,理性却在提醒,不要再招惹他。 不要再把他拉回无爱的深渊,不要再摧毁他重建的人格。 不要再渣他了,因为他不会像其他情人一样,被渣了就放弃对她的念想。他只会更爱,更扭曲、更偏执地追求她。 他要的,她不会给。再继续纠缠,他也只能收获更多绝望。 三十岁的她,忽然多了点所谓的“良心”。 不要再招惹蔡逯了。 她掐着落烟疤的指腹。 她问:“你后悔吗?后悔在十年前遇见我这个扮猪吃老虎的渣女吗?” 她的自我认知很清晰。 蔡逯亦是。 “这个问题,就算你来问千万次,我都只会有一个答复。” 他说:“从不后悔。” 这么多年的爱恨纠缠,其实他早已习惯。 习惯了她的反复无常与忽冷忽热;习惯了她招招手,他就屁颠屁颠地赶过来嘘寒问暖的相处模式;习惯了她从来走肾不走心,永远是下一个更好。 十年,从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,每根骨头,每缕呼吸,早已烙下她的标记。 他靠那一点点她施舍的爱,也不管真假,兀自爱了许多年。 被她揪着头发从天亮做到天黑,鼻涕眼泪乱糟糟地流,脸被扇得红肿,腿根抖得像筛糠。 被她折磨得从惧痛到恋痛,甚至只有在感受到痛的时候,才能得到短暂的纾解。 跪到膝盖发青发紫,哭到近乎窒息,闹得沸沸扬扬,爱得死去活来。 那些纠缠的岁月仿佛已然过去很久,又仿佛近在昨日,从未褪色,常翻常新。 所以他从不后悔。 不后悔遇见她,不后悔痛过、爱过、难忘过。 他说:“也不过是爱了十年,还会继续爱下一个十年,长长久久无穷止。” 他总擅长在等待里爱她,也不过是等了十年,还可以继续等十年、二十年…… 灵愫手一抖,差点没握住长杆烟斗。 “蔡老板,一直单相思,你活得不累吗?” 蔡逯说怎么会累呢。 “人生只有一次,没有随波逐流的理由。 所以,一旦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,便不会在意用什么方式而活。” “我爱你的方式,是等待与恋痛并行。是在虐恋里找出一分甜,靠着这一分甜,撑过无数无爱的时间。” “就让我扭曲畸形地继续爱你,不好么。” 她一直在反问,问他恨不恨,后悔不后悔,活得累不累,他却总是不给她想听的答案。 如果他恨她,后悔爱她,活得很累就好了。 可他从来没有。 “他们都说我是恋爱脑”,蔡逯轻笑,“其实我就是啊。怎么办,这一点,根本无法改变。” 灵愫抖落烟灰,“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,那我尊重你爱我的选择。但你知道,尊重归尊重,哪怕有过交好,我还是会一次次将你丢下。” “这有什么要紧呢。”蔡逯探过身,“所以,是要准备与我交好了吗?” 是啊,此时此刻,在说了那么多交心话后,她非常想在马车里跟蔡逯睡一觉。 睡一觉,然后呢?他们的关系又会处得很深,重蹈覆辙。 她不要与他有太深的关系,哪怕她非常想睡他。 最终,她没有回话,下了马车,进了一座酒楼赴饭局。 她站到酒楼顶层,举着酒盏应酬,享受着旁人的追捧,陷入一个灯红酒绿、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。 有人朝她献媚,把一位清白郎君送到她怀里,“易老板,这类型你喜欢不喜欢?” 她一瞅,原来这郎君长得有几分像蔡逯。 真可恶啊,舆论的威力她算是尝到了。 吃了那么多年的八卦后,所有人都以为她和蔡逯还有很深的联系。 也都知道了她的癖好。 那人献上一套驯狗用具,她眼睛一扫,都是皮鞭低温蜡那几种常规物件。 她没拒绝,把小郎君抵在长直棂窗边,胡乱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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