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得及修理的胡茬挠的胸前痒的不行,这又是一阵颤栗。 两人这般交合相欢直到下午,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的时候才修整好,姜存云理正衣衫,端的是英俊潇洒公子哥的模样,重新上路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姜存云谋的是个监察御史的差,管辖的地方也小。平时闲的很,只按月才需要去监临之地考核。故而他一直留在军中。 副官早把当年棉衣之事查的清楚,还有许多姜存云为军队做过的事。对他感激不尽,又因为当时赵党风波的误会而对人心生歉意。 故而姜存云到军中的时候,将士们早就被副官告知了前因后果,都对他多有客气。加上姜存云身上那股子上京的闲散富贵味道太浓了些,整个人精致好看,与这个四处粗糙简陋的军营格格不入。 那些将士都小心翼翼对他,平时连粗声说话都不曾。要是有谁不小心开了个荤段子,都会羞红脸觉得惊了这人。 可是相处久了,大家发现这上京来的达官贵人一点也不难相处。相反的是,为人肆意潇洒,做事情果断有决策。听了荤话也不会气恼,还眉眼狭促着打趣的笑。 一时间,姜存云在军中很受欢迎。 大家看他和褚将军关系亲密,晚上同榻而眠,早对两人关系清楚。有胆大的还会扬声打趣他俩。姜存云是从不羞恼,顺着杆子就跟着闹褚戈。而褚戈一个严肃冷眼过去,那人呈了口舌之快,却落得加训的下场。 虽是这样,存云平时还是表现的与褚戈极为亲昵。 几乎不知道收敛这两个字作何写法。 -------------------- 更新啦!早上看见霜降,便想写这章节了。 想云云啦。 还有一章正在写,最近期末考试,都晚上十一点复习完码字。所以过两天写好就发啦! 观文愉快,mua~ 第16章 番外六 做榻上酣 有日两个人闲来散步时,走的有些远了。驻扎的军营几不可见。 边关的夜色和上京是两种不同的风光。这里满天璀璨繁星,白天矗立的雪山在黑夜中化作幕布,衬托着天上的明光愈发耀眼。 这里寂静,沉默和辽阔。 在黑夜中两个十指相扣的人,会产生一抹错觉,那便是天地壮阔唯余二人矣。本就相偎的心对着彼此交融的更深。 闲言细语的声音在这皓壮的天际里毫不起眼,似乎只全数入了想让听见的人的耳畔。 缠缠绵绵的私语,为彼此跳动着的愉悦的心意。 并肩而走,一会就变成了相拥。 他们在满天星河下交换着缱绻的长吻,感知着对方的生命。 姜存云闭着一双桃花眼,仰着头与褚戈唇舌相依。他手还搭在对方的脖颈上,在拥抱里懒懒的放任自己。这样的吻把每一次舔舐和吸吮都扩大到心中,最纤细的五感和最动情的心意,酥麻感传遍全身。 忽的听见一声娇娇的“嗷呜”声,姜存云停了下来,偏头找着声源。 褚戈耳聪,循着微弱的一个音色,领着姜存云走了过去。 嗷呜的叫声愈发明显,两个人在草丛里找了一会,只见得一只小小的狼崽子蜷缩在石头旁边,见着两人也不躲闪,依旧微弱的叫着。 这应该是狼群迁徙的时候落单的小狼崽子,看起来还没有断奶。此时生命体征已经极其虚弱,两个人若是没有发现,它恐怕熬不过这寒冷的塞外。 姜存云眉眼上染了喜色。 在这个地方见到小生命是极为不容易的。 除了天上鹰隼和草地虎视眈眈的野狼,这里是候鸟和家宠都不到的地方。他往常在上京见到有人养波斯进贡的小猫崽,也是这般娇娇软软的,弯着身子,睁着圆圆的眼睛奶声奶气的叫。 他凑上去想抱起来,褚戈把他拦住了。径直走上去捏着狼崽子后面最脆弱的地方。 因为狼野性很大,他不确定这个饿坏了的狼崽子会不会忽然咬上姜存云,才拦住存云。 出乎意料的是,纵然饿的厉害,它也只是由着褚戈捏他,并没有亮出爪牙撕咬来人。而且见到姜存云后,小鼻子嗅了几下,竟然想围上去让存云抱着。 姜存云疑惑的拿出脖子上挂着的狼牙,小狼崽扑腾的动静又大了些。 他和褚戈四目相对。 不会这么巧吧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两个人带着小狼崽回了军营,褚戈找军医来给看看。 那军医本是太医院出身,给京中不少贵人看过身子,今日却没想到要和兽医抢活儿。 幸好他学识触类旁通,赶忙弯身对着小狼崽子,仔细的翻看,最后站起身说:“这小狼才两月有余,要先喂上半个月羊奶,再逐渐加肉。下官看它身体康健,也没有什么传染病。” 褚戈把小狼崽交给那个军医,让他先去给喂奶,洗个澡,再送过来。 姜存云躺在柔软喧和的羊毛毯子上,懒懒的烤着火。褚戈去打了盆热水,把他长靴罗袜褪了下来,给人洗着脚。 姜存云原先不怎么愿意这人给他洗,后来见褚戈总是眉眼间专注的做这件事情,还闷声说:“躺好便是。” 这种家常亲昵的事情,他独自在北地想了好些年。 情感并不像文人那样纤细的褚戈,却是常会想着存云要是在这他会怎么样。 会抱着人骑着马感受草原最凛冽的风;会带着人去远隔几里的湖边漫步,看闪着波光粼粼的水波;会牵着他的手夜晚闲庭信步会散步累了回来让存云懒懒的躺着,他给揉个脚。 如今终于得以成全,所以种种这些他都做的好不认真。 做好这些的褚戈在案几上翻着要处理的军事,姜存云垂眼翻着话本。 烛光晕黄,熏照的人愈发恬静柔和。 赌书消得泼茶香,只道当时是寻常。在这冷风股股吹着的苦寒之地,室内烤着火,两个人正在度着那寻常。 小狼崽再被送过来时,身上让洗了干净,也不饿的嗷呜乱叫了。小腿爬着就凑上姜存云,挨着人身底下的毛毯,烤的发烫的毛茸茸的毯子舒服的小狼崽直打滚。 存云戴了许久的狼牙或许是小狼崽的某个血缘亲戚,时间久了沾染了小狼可以察觉的熟悉味道。所以它很亲近姜存云。一直黏在他身边。 此时姜存云披着件苍黄色外衫,这颜色不是上京少年郎偏好的黄白游色。那种清浅娇憨的鹅黄过于年轻,存云身上的却多了风韵与厚重。 草木沉淀出的颜色,染苍则苍,布黄则黄。苍黄一色,恰似世事无常的变换,因缘二字,尽在其中。 恰如褚戈年前猎的狼牙,在命运的牵引下,遇见此刻偎在他身边的小狼崽子。 ——————